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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认证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5—2030年)》发布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12-11 09:18 点击量:

为引导认证行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质量认证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6年底,认证机构质量负责人制度全面实施,认证机构质量负责人配备率达100%;到2028年底,认证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认证供给更加精准,认证结果更加权威可靠,牵头及参与制定各类标准的机构数量达到200家以上,打造结构合理的阶梯式人才管理和使用模式,推出一批认证专业化标杆项目;到2030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认证机构不少于3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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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认证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2025—2030年)


质量认证专业化能力是认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质量认证活动中,运用合格评定技术和方法,通过专业知识、审核技能、实践经验,依据认证规则,以规范管理和尽职履责为保障,以创造认证价值为核心,有效提升质量认证在市场信用、质量管理和国际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综合能力。专业化能力不足是导致质量认证行业话语权不够、公信力不强的内在核心问题。为引导认证行业提升专业化能力,更好地发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聚焦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专业化能力提升需求,全面提升认证机构在组织管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服务提升、品牌建设、数智化建设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提升认证人员的职业能力,促进质量认证价值实现,推动质量认证行业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高水平认证科技自立自强,为“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压实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主体责任。到2026年底,认证机构质量负责人制度全面实施,认证机构质量负责人配备率达100%。在全行业形成“认证规则可查、认证过程可追、认证结果可溯”的包含认证活动全过程和认证全周期的追溯体系。

认证行业专业化能力发展取得新成效。到2028年底,认证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认证供给更加精准,认证结果更加权威可靠。牵头及参与制定各类标准的机构数量达到200家以上。打造结构合理的阶梯式人才管理和使用模式,推出一批认证专业化标杆项目。

到2030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认证机构不少于320家,有效解决我国认证行业国际话语权较弱、公信力不强、专业化不足的问题。质量认证作为市场经济工具,在提振消费、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服务国际贸易便利中的作用和价值得到全面展现,形成政府引导、行业协同、机构主导、人才支撑的专业化能力体系,实现质量认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筑牢质量认证合规底线

(一)深入推进认证机构合规经营

1. 压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推动认证机构建立健全能力要求、公正性、过程管控、申投诉处置、信息公开与保密要求等系统化合规运作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与监控,定期开展内审、管理评审等评价,着重强化对认证关键环节、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跟踪调查等认证活动的过程管理。强化对质量负责人等认证人员管理,完善认证人员资格审查、聘用选用、能力评价、教育培训、奖励惩处等人员管理制度。

2. 夯实认证机构技术基础。加强认证基础理论研究,加强认证活动选取、确定、监督、复核与证明等评价技术研究,加强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认证风险管理、认证信息化等技术研究,建立科学、系统、权威、广泛采信的认证技术体系。引导认证机构组建认证技术研究团队,注重认证需求研判和认证规则设计能力培养。严格遵守认证规则制定和备案的管理制度,制定合法合规、科学适用的认证规则,探索符合认证技术发展的认证规则知识产权保护路径,高质量供给符合市场需求、引领产业发展的认证规则。

(二)深入推进认证人员合规执业

1. 健全认证人员责任追究机制。深化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细化不同领域专职认证人员能力要求。健全认证人员在认证活动中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签字,谁担责”和“签发人负总责”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施人员动态管理,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2. 夯实认证人员注册机构主体责任。跟踪认证技术变化,动态调整规范文件,保障人员注册工作持续有效。优化认证人员注册评价工作,为认证机构选人用人提供有力支撑。建立认证人员“终身学习”制度,丰富继续教育方式,设计有针对性的知识体系和培训课程。制定规范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管理要求,加强对人员注册相关工作的全面管理,实施有效监督。

(三)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1. 提高行业规范管理水平。加强认证行业组织的管理,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切实发挥“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实现行业自律和共治。优化注册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制度,保障人员合理流动。完善证书转换机制,规范行业良性发展。建立认证人员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构建认证审核员全景画像,提升认证人员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2. 强化从业人员自律约束机制。提高从业人员责任感和合规守法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规行为。加强从业人员行为自律,健全人员约束机制,确保从业人员持续符合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加强质量认证行业行风建设,形成从业人员创新创优、以质取胜的从业意识。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发现人员违规行为并严格依规处置。

四、拉升质量认证专业化高线

(四)大力推动认证机构增信创优

1. 强化认证机构创新能力提升。鼓励认证机构围绕国家发展规划战略,聚焦重点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未来产业,设立研发基金,专注专业化能力和创新发展,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深化与行业企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机构等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现代化的质量认证理论体系、政策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构建。推进认证技术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积极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等认定。

2. 强化认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引导认证机构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打造“机构内标准化、机构间差异化”的服务体系。开拓认证活动全过程、全周期的质量认证服务模式,助力获证组织做优做强。运用“链式思维”,将质量认证理念、方法、工具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认证结果互认,促进补链延链、稳链强链,实现认证价值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有效传递。

3. 强化认证机构品牌能力提升。引导认证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认证机构国际化布局,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以灵活务实有效的合作方式推动互认。鼓励认证机构依托过硬的专业能力和公信力,加快认证品牌培育与塑优,丰富品牌文化内涵,强化商标品牌资产管理和保护,拓展宣传渠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认证机构美誉度。

4. 强化认证机构数智化能力提升。鼓励认证机构将数智化转型纳入发展规划,加强数智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专业化数据体系,开展数智化认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数智化认证新模式,推动认证信息的监控溯源,提升质量管控效率。

(五)大力推动认证人员强基赋能

1. 持续提升认证人员职业能力。健全认证人员能力水平评估机制,构建满足质量认证创新发展需要的知识体系,形成有针对性、长效化的人员培养计划。大力倡导认证机构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专家队伍优势,打造多元化的认证人员能力提升培养模式。

2. 构建认证人才多元供给机制。推动更多高等院校开设质量认证课程,拓宽专业人才培养渠道。聚焦人才缺口,建立跨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快速引进机制,推动专业人才国际互认,持续扩大质量认证行业专家队伍。开展认证行业领军人才培育工作,探索建立人员向上发展的职业通道。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点产业等,重点培育一批具备跨领域知识、专业技能、战略思维、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领军人才,带头突破技术技能难关。实施合格评定国际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国际合作专家库和青年人才库。锻造一支专业的审核员教师队伍,以职业水平提升为导向,建立教师和培训课程评价体系,实现对培训质量的有效把控。

(六)大力推动获证组织固本求新

切实发挥质量认证的市场信用工具、质量管理工具和贸易便利工具作用。严格落实获证组织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合规经营管理,遵守认证相关规范,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主动运用认证手段,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质量监控和追溯体系,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研究成果应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以质量认证为引领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增加市场优质供给,积极分享质量认证良好实践,传播认证价值。

(七)大力推动认证监管队伍效能提升

加强行风建设,打造业务过硬的认证监管队伍。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认证监管人员能力提升活动,加强认证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各级认证监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执法行为。加强对新设立认证机构的资质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业务领域的风险预警,加强对失联机构、严重违法失信机构的监管。

(八)大力推动认可基础技术支撑能力与国际影响力提升

进一步强化认可技术体系对质量认证行业能力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快新领域认可技术和认可制度研究,提升认可机构的专业能力和评审效率。加大认可宣传力度,鼓励认证机构获得认可。加快推进认证认可双多边互认进程,大幅提升中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

五、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重点任务台账,组织策划实施,统筹推进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履行认证监管职能,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机构做好技术支撑,认可机构强化认可约束,认证行业组织落实行业自律,认证机构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夯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完善保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做好各自分工,协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抓牢公信力建设和专业化提升的工作主线,以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夯实行业合规底线,拉升行业专业化高线,充分彰显质量认证价值。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